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商用燃氣燃燒器具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相關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商用燃氣燃燒器具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即CCC認證)管理。
本次公告針對防爆燈具及控制裝置的要求如下:
1、2025年5月1日起,列入CCC認證目錄的防爆燈具及控制裝置,應當經過CCC認證并標注CCC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2024年5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CCC認證委托,涉及的認證和檢測工作分別由現已具備防爆電氣指定業務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承擔。
防爆燈具及控制裝置的產品界定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