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9年7月份發布的關于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防爆電氣等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實施要求的公告后, 到目前也將近兩年。很多生產防爆電氣產品的企業對防爆3c認證制度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但是,防爆3c認證制度的實施是不是就代替了原來的防爆合格證了呢?
產品進入市場還需要防爆合格證嗎?
企業生產防爆電氣產品還需要什么資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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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仔細閱讀這份公告,就可以了解到,發布的公告里只將部分防爆電氣產品納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范圍(詳情可以看防爆電氣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在市場上還有大部分的防爆產品沒有納入,比如常見的防爆燈、除塵設備、機械產品等。產品目錄之外的防爆設備安裝使用于爆炸性場所還是要嚴格遵循GB3836/GB12476/GB25286系列防爆標準的要求,并取得相應的防爆合格證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