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爆防腐低壓電器的定義
防爆防腐低壓電器指適用于存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和腐蝕性介質的戶內、戶外爆炸危險場所中所用的電器。
二、防爆防腐低壓電器按照其防護類型分為以下五種:
(1)戶內防爆防中等腐蝕型
(2)戶內防爆防強腐蝕型
(3)戶外防爆防輕腐蝕型
(4)戶外防爆防中等腐蝕型
(5)戶外防爆防強腐蝕型
三、防爆防腐低壓電器的技術要求
(1)必須滿足表1的氣候條件、生物條件和表2的化學活性物質環境條件、機械活性物質環境條件下正常工作。
(2)具有防腐蝕的性能
a 、電器的外殼與導電部位之間以及相互絕緣的導電部位之間的絕緣電阻值不低于2MΩ
b、電器的介電性能應符合GB/T 14048.1-1993的相關規定
c、電器的動作和操作性能應靈活可靠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
d、外殼內的導電件、導磁件、金屬結構件和外殼上的緊固件不得出現明顯腐蝕現象,如銅綠、鐵銹等(鐵心極面除外)
e、外殼表面的漆層不得出現松軟和明顯起皺現象,不應普遍出現直徑大于1mm的氣泡,個別大氣泡對的大直徑在鑄件上應不大于10mm,在鋼板構件上應不大于5mm,不得出現底金屬腐蝕(焊件夾縫、鑄件表面顆粒、尖角及機械損傷處除外)
f、塑料外殼和外殼上的塑料零件不得起泡、變形和脆裂
g、橡膠零件不得腐蝕、分層、脆裂、變形和發粘、密封圈、密封襯墊的硬度變化值應不大于試驗前的20%。
h、銘牌不得腐蝕、翹起和脫落,銘牌上字跡應保持清晰
i、隔爆型電器的隔爆面不得腐蝕
j、接線盒內的導電零件和緊固件不得出現明顯的腐蝕點。
(3)具有防爆性能
電器經過腐蝕試驗后其防爆性能必須符合GB3836的相關要求
(4)外殼防護性能
電器的外殼防護性能應不低于IP54的規定
(5)外殼上的緊固件
電器外殼上的所有鋼制緊固件(螺栓、螺釘和墊圈等)其表面應進行鍍鋅鈍化或其他 防腐蝕處理,對強腐蝕電器在完成裝配后,外殼上外漏的緊固件應采用丁晴或者氯丁橡膠封泥封堵。
(6)接地螺栓
電器的接地螺栓應采用不銹金屬材料制造,或進行可靠的防腐蝕處理
(7)外殼表面的涂漆
電器外殼表面的涂漆應符合JB 2420的要求,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的外表面應采用淺色油漆(灰色、銀灰色、淺灰色和白色)進行涂復。
(8)隔爆面的防腐處理
隔爆型電器金屬材質的隔爆面應進行防腐處理,允許涂既能防止腐蝕又能保持防爆性能的防銹油脂。
(9)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的溫升
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在設計時應考慮日光照射對溫升的影響,可按照高環境溫度+40°C進行溫升設計,但必須留有一定的裕度,以抵消日光照射的影響。溫升裕度對的數值見表3。
(10)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的低溫性能
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的使用環境溫度低于-20°C時,應考慮低溫環境對電器性能的影響。戶外防爆防腐低壓電器在設計時應選用耐低溫性能良好的外殼材料、電器元件、連接導線、結構件、油等,以保證在低溫條件下電器具有可靠的電氣性能和防爆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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