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將防爆電氣等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實施公告。公告中明確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電氣、家用燃氣器具和標定容積500L以上家用電冰箱納入CCC認證管理范圍。并且過渡期為1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這意味著,以后企業申請防爆合格證將變成CCC強制性認證,并按照CCC強制性認證的實施規則執行。
在防爆電氣強制性認證實施來臨之際,企業申請防爆合格證將會出現以下幾種情形:
1、2020年10月1日前,國內企業生產的防爆電氣應憑有效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出廠、銷售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對于已獲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若防爆電氣在2020年10月1日(含)后不再繼續生產的,無需辦理CCC認證;否則,應盡快提交認證委托,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獲得CCC認證。
3、對于持有效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提出的認證委托,指定認證機構應承認相應的審查及檢測結果,制定相關轉換方案(包括差異檢測項目、補充工廠檢查等內容)并實施,對符合認證要求的防爆電氣換發CCC認證證書,同時向企業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獲證企業名單。證書轉換過程中發生的認證、檢測費用原則上由財政負擔。
4、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認證機構通報和生產許可證到期情況,及時辦理生產許可證注銷手續。2020年10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注銷所有未轉換的有效生產許可證。
5、對于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間生產的防爆電氣,2020年10月1日后可繼續使用原包裝(符合生產許可證要求)出廠銷售。
詳情請參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防爆電氣等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實施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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